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分
一、申请资格
版主申请人须为本站合格使用者,并满足下列条件:
[1] 个人资料真实、详尽,并且已更新为申请人的最新资料,如电话或通
讯地址有所更改,应在“个人资料-居住地址”项中注明;
[2] 帐号建立物理时间超过 3 个月,总上站时间大于 50 小时,通过转让
程序获得的帐号以转让后通过身份认证的时刻起计算帐号建立物理时
间和上站时间;
[3] 提出申请前三个月内申请人未因违反站规而受到全站性处罚;
[4] 提出申请前三个月内申请人未因失职、严重失职而受到版主免职处理;
[5] 提出申请时未处于除“休闲娱乐权限”外的戒网状态。
注:本站合格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填写标准以《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中
的有关规定为准;
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而未能满足申请资格中的第 2 款,可向主管站务
说明情况,经主管站务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同一位用户[包括其所有帐号]最多同时担任两个版面的版主,除下列情况:
[1] 系统帐号;
[2] 版面的版主出任该版面的附属版面的版主;
[3] 未经 BMManager 版公告任命而上任的版面。
任满卸任的版主间隔六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同一版面的版主,但申请其
它版面的版主不受此限制、申请临时版主不受此限制。
当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各个版面原则上限制版主数量为 3 名,除下列情况:
[1] 正版主负责制版面;
[2] 已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增加版主名额的版面;
[3] 版面已有 3 名现任版主,但短时期内版务繁重,且申请人申请类型为
临时版主,由现任版主向主管站务说明情况并征得主管站务同意。
当所申请版面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注:对蓄意隐瞒任职情况,申请版主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用户,一经发现,
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视其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酌情处理;
对蓄意隐瞒任职情况,担任版主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用户,一经发现,
将依据《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请方式
版主申请在本站工作版面 BM_Apply 进行,版主申请人使用 BM_Apply 版
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申请人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
内容,申请文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而未获批准的申请将自动失效。
当申请文匹配下列情况中的任意一个时,可视为无效申请:
[1] 申请人未使用 BM_Apply 版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
[2] 申请人未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内容;
[3] 申请人不同意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
[4] 申请文不符合 BM_Apply 版已公告的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
[5] 申请人所申请的版面为系统版面;
[6] 申请人所申请的版面为正版主负责制版面。
注:BM_Apply 版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参阅 BM_Apply 版管理办法、版面公
告、进版画面提示以及置底文章;
系统版面的定义参阅《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除特
殊情况外,站务委员会不接受对系统版面的版主申请;
对正版主负责制版面的版主申请,参阅《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总
则》第五条。
四、现任版主支持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若所申请版面已有版主,则需征得所有现任版主[包括
正式版主和临时版主]的同意,并请所有现任版主在 BM_Apply 版回复申请
文进行支持。现任版主在支持文中应尽量说明支持的理由。
若某位现任版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七天内对该申请不发表任何意见,不
论该版主是否已经请假,主管站务在审核该申请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主
意见的情况下任命版主。
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若经考查认为确有必要,主管站务在审核该申请时
有权不考虑现任版主和网友的支持意见和反对意见。
五、审核办法
当申请文支持完备后,主管站务审核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详尽,
对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依据帐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同时
此次申请自动失效。
主管站务在申请文支持完备后,对申请人进行通常为期不超过三天的考查,
以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担任所申请版面的版主。考查通过者将依据《水木
社区版主管理办法·培训部分》进入版主培训流程;考查未通过者申请流
程终止,且该申请人若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该版面的版主,视同无效申请。
六、任命办法
通过版主培训流程并取得版主资格认证的申请人,主管站务在 BMManager
版和 BM_Apply 版发布公告进行任命,同时授予申请人版主权限。
新任版主须在任命后三日内在 BMManager 版按要求发表报到文章后上任,
否则主管站务有权取消其版主权限;若新任版主因特殊原因未能或无法在
BMManager 版及时报到,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主管站务说明情况,经主管
站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七、补充说明
[1] 临时版主
临时版主是指当版面的版务工作量过大,现任版主无法有效完成版务工作
或其它特殊情况发生时,经申请人在 BM_Apply 版提出申请,主管站务审
核通过而任命的一种特殊版主类型。临时版主申请在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流
程上与《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分》第一条至第五条完全相符,
即仍须具有申请资格、符合申请条件、正确提交申请、现任版主支持完备
和通过主管站务审核。临时版主的权限和义务与正式版主相同。
临时版主任期最长为两个月。若版面出现正式版主空缺,则在符合《水木
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分》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临时版主
递补为正式版主。
临时版主可在任期内随时于 BM_Apply 版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在申请
人资格和申请流程上与《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分》第一条至第
五条完全相符。临时版主若成功转正,其任期自上任临时版主起计算。
[2] 版主名额限制
对版务工作量过大,同时版主人数达到《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
分》第二条中所述限制的版面,所有现任版主可在 BMManager 版联合发文
申请增加一个版主名额。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确有必要者,予以公告批
准并发布于 Announce 版。
站务委员会在审核上述申请的过程中,将考核提出申请的版面现有版主的
工作情况。对不适合继续担任该版版主者,将建议其辞职直至予以免职。
[3] 撤消申请
申请人可在申请流程中随时提出撤消申请,其申请流程自提出撤消申请时
起终止。提出撤消申请的申请人若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该版面的版主,视同
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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