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一切众生,所生三界,
或我作他作随缘受化。
二、若有众生毁谤於我,嗔恚於我,
刑害杀我,是人於我自他常生怨恨,
不能得解,愿共我有缘,
令发菩提之心。
三、若有众生爱念我身,欲心见我,
求得於我,愿共我有缘,
令发菩提之心。
四、若有众生轻慢於我,疑虑於我,
枉压於我,狂妄於我,毁谤三宝,
憎嫉贤良,欺凌一切,常生不善,
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五、若有众生贱我,薄我惭我愧我,
敬重於我,不敬於我,
悉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六、若有众生常杀生命,卖肉取财。
如此之心者,永失人身,不相舍离。
对报如是令发菩提之心,
若有他人取我财物,我施财物,
所得财物及不得者,愿共我有缘,
令发菩提之心。
七、若有众生供养我者,我供养他者,
听受我教,我受他教,同行同业,
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八、若有众生,广造诸恶,堕于地狱,
无有出期,愿共我有缘,
令发菩提之心。
九、若有众生纵恣身心我慢贡高,
故於我法中污泥佛法,一切诸罪,
死堕阿鼻入诸地狱,
从地狱出轮回六趣,入生死海,
诸趣恶道,愿共有缘,
同业同道随缘变化,当以救之,
令得出离,愿共我有缘,
发菩提心求无上道。
十、若有众生当於我法,若我有缘,
若我无缘,同我大愿,曼殊室利言,
我有大愿,以圣性力加持有情,
令罪垢消减得入菩提,诸佛圣果。
回向:
众生所有一切净善行,
能做所做任何现正做,
等同普贤如来清净地,
如是一切净妙愿获得,
文殊菩萨无尽勇猛智,
以及普贤菩萨善慧行,
凡彼一切随喜常修学,
以此净善回向诸众生,
三世如来一切佛菩萨,
赞叹回向殊胜最圆满,
我此妙净善根遍如是,
最极胜妙修习乃回向。
--
FROM 49.2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