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转载自 sysop 讨论区 】
发信人: yanzg (油炸鬼~新家), 信区: sysop
标 题: 新站名称权(2)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pr 18 15:24:09 2005), 站内
发信人: jokul (雪山), 信区: SMTH
标 题: Re: 新水木的名称权应该有问题吧?
发信站: BBS 大话西游站 (Mon Apr 18 14:14:24 2005), 站内
另外,从法理上讲,学校无权继续使用水木清华作为bbs站的名称
因为bbs这类事物的相通名称已经被几十万用户认可过的必须由几十万用户主张权利
而水木清华曾经作为bbs的名称长达十年,因此从法理上讲,继续使用必须要有先前允可
在这种竞合状态下,唯一的标准就是先前几十万用户的决定
如果其中绝大多数同意,那么清华大学可以使用水木清华作为bbs的名称,否则不可
当然这不妨碍清华大学在其它事物上面使用这个名称
至于管理权如果学校不使用水木清华十年的数据资料,那么新bbs几十万用户无权过问
管理委员会前面几十万用户也无权弹劾
如果学校使用水木清华这个名称依旧作为bbs的名称,那么管理权要看过渡约定
具体讲有三种情况
1.几十万用户中大多数同意清华大学使用水木清华作为新bbs名称,同时同意其使用
过去十年的数据和个人资料.那么这几十万用户仍然拥有对管理权的决定和弹劾权利.
2.几十万用户中大多数同意清华大学使用水木清华作为新bbs名称,但是不同意其使用
过去十年的数据和个人资料,那么这几十万用户不再拥有对管理权的决定和弹劾权利
3.几十万用户的大多数不同意清华大学继续使用水木清华作为新bbs的名称,那么清华
大学不得违法使用,这几十万用户也不得过问其管理权,至于数据和资料的问题应由个
人处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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