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借道也是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也有很多明确的指示说明,比如行人在人行道堵塞时能借相邻车道通行。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还特别规定此时车辆要避让行人。
: 你不喜欢借道这个概念没什么,你只要知道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机动车只在一部分道路上有“正常通行”的权利,道路之外以及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地方机动车没有“正常通行”的权利就好了。这主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通行权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授予和约束的。而人的通行权是基本民事权利,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授予的,只是受道交法约束。在道交法没有规定的地方,人天然有通行权,而车辆天然没有。
你不用扯这么多 非机动车道借道机动车道 借道对面车道超车 这类借道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和操作规范。你生造个法律不支持的概念 你猜法官听说过没?不是道交法授予 只是受道交法约束。。笑死了 道交法都没提过 约束个什么啊。 人的通行权又是个什么鬼
相反 小区内道路在道路安全条例有规定 已经纳入管理了。白纸黑字的规定不看 非要自撰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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