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楼
172楼|Braun|2020-05-11 10:34:10|只看此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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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没有那么简单,拖了一年多,就是价钱没谈拢。
法院作为和事佬,虽然未必能判;但是发帖子这条路还是能走的,
最起码帖子能发出来。
如果是当时被撞,当时就发帖子,搞的路人皆知,那就是被害人铁了心不要钱,要肇事
方坐牢。
现在受害人死了,受害人家属拿到钱,再发帖子,那是钱拿少了。
拿了钱再来发帖子。这节操也可想而知。
被害人本人可能有当秋菊的想法,但是被害人的家属就未必有这想法。
收了钱,就是自己不信法。不然跟秋菊一样告到底,不要钱,就要发帖子。
【 在 SOTSEA (survivor) 的大作中提到: 】
: 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广宁县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帖文,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
: 某勇(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
: 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
: 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
: 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伤情鉴定,程
: 某群为重伤一级,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
: 查起诉。
: 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勇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
: 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
: 谅解书,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
: 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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