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需要特殊规定。这是由分道线的性质和“车道减少的路段”这个说法共同导致的。
分道线就是用来划分不同车道的,只要分道线存在,车道就没有减少,最多算“即将减少”。
如果一个车道直到消失都有分道线和其它车道分隔,那这个车道上的车只能变道或撞墙。这些车无法驶入一段“车道减少的路段”,因为这个车道是在尽头一点瞬间消失的。典型的情况就是匝道进主路。如果交管部门认为此处需要交替通行,就会立交替通行的标志。不过,标志的效力是否高于标线我也不太懂。
分道线消失则说明此处原来的多个车道变成一个,车道减少了。还用匝道举例,如果匝道末段的分道虚线消失了,存在一段和原来主路车道没有线分隔的路段,这一段就是“车道减少的路段”。
【 在 howmiss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正想问这个。
: 您说这个,有哪条法规依据吗?
: 交通法上,直说车道减少,没有说地上分道线的事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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