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在 hhzcorp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家亲戚,酒后驾车被抓。吹气是130,抽血说是95。车当场被扣,今天去取车,取不了。说要起诉他。
: 一般这种情况会判刑吗?目前知道驾照吊销五年。
: 来自 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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