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0195 (第六页底部)
https://tian.lx.bjzx.gov.cn/a/comment/anonComment/toAddPublicComment?id=44256&version=116820
问题:
家用小客车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市民热议的话题,市民普遍认为京牌车辆应当为京籍人服务,这是关乎京籍民生的重要问题。
由于在京购车需要摇号,致使有许多急需车辆的京籍家庭不能及时购车,严重影响到教育、工作、就医和正常生活等出行活动,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不利,望市委、市政府给予考虑,解决市民之忧。
分析:
1.有的家庭占有多辆京牌车辆;
2.有的多个家庭没有一辆京牌车;
3.还有这样一种现象:非京籍人员现已不在北京工作,但持有京牌车辆,有的把京牌车辆开回外地老家,长期占有着京牌车辆,影响了京籍家庭的购车指标;有的把京牌非法出租给在京有需要的人员,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隐患。
4.摇号乱象:现在参加摇号人数众多,原因是无论名下有无京牌,几乎全家齐上阵参加摇号,有的无需购车,但摇上号后出租车牌,可以赚取一部分利润,致使急需车辆家庭“摇摇”无期。
建议:
1.京籍无车家庭,第一辆车无需摇号,直接分配购车指标。再需购车,必须参加摇号;
2.京籍家庭一户多京牌者,由于其占有多个公共资源,可按拥有车辆数量的车辆价值阶梯性酌情收费。
3.对于非京籍已不在北京工作人员的京牌,理应收回。
4.对于大病、特病特别急需用车的家庭(如透析病人,每周必须跑三次医院透析者),应给予优先解决,这样更能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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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案是对“悬浮”于实际需求仅满足数字政绩的“拍脑袋政策”一记响亮耳光。完全赞同。
另补充两条:
1.取消京籍集体户本科生、研究生摇号资格(上述人群的集体户是不能参与购房,却能摇号,两种政策龃龉,是不合理的)
2.对京籍家庭应进行具体定义和摇号等级区分。比如夫妻双方均为京籍(条件一)且养育一孩及以上(条件二),组成家庭一年以上的家庭(条件三)优先分配,其余满足个别条件者依次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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