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向其名
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变更或转移登
记,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但应当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
本市的个人”的条件。
第四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
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 在 olddognewwi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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