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说到车主要承担刑事责任,那咱们分析一下,从刑法上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满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从客观要件的因果关系上判断,忘锁车和小孩死亡上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我觉得不具有,小孩进入车内这一介入因素属于意外情况,且危险性大,阻断了忘锁车这一行为的危险流,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从主观要件上判断,车主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具有,一般忘锁车门大家最多会联想到财物丢失,而不可能联想到车会闷死人,比如自行车车损坏了,你会联想到别的人会骑走自行车撞伤他们么?也不会,所以主观上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从主客观两方面看,都不构成犯罪要件,怎么车主就是犯罪呢?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
FROM 109.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