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典型的法盲,加无责任心。楼主要么不会开车,压么就是胡学的车,什么都不懂。
当事人赔偿多少钱,我们谁管了?他愿意赔多少那是他自己,我们谁也没意见。
我们写信投诉的是,这个四级是典型的危险驾驶、涉嫌故意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这是刑事罪,这是可以公诉的,不是完全自诉的。而且这种事情,不管是不是自诉,只要当事人报警了,警察都不能说让自己调解去。警察必须先处理,处理之后,再调解。因为这种行为已经属于犯罪和违反治安条例,不是调解以后就可以消除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调解、如何调解,警察都不能说,调解了,这事就没了。如果这样可以,那么酒驾撞人了,是不是也可以调解了就不追究了????
【 在 djiabei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当回事,你们急什么?似乎当事人也没有站出来,在网上公布不满,如果真的不满的话,完全可以在头条发布。
--
FROM 111.1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