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过视频,如果是缓慢倒车,只是为了挤走行人,不算危险驾驶;如果快速倒车,有故意伤人的目的就是危险驾驶。
【 在 itos (一坨) 的大作中提到: 】
: 1.车主在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致路人死亡的情况下,强行倒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系属刑事犯罪。
: 2.路人肘击车窗属明显制止其受人身侵害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 2.派出所民警出现反向定罪诱导调节的明显过失情况下,达成了协议,涉案民警专业知识匮乏,涉嫌行政乱作为。
: 3.私人协议明显有违公平选择协议,应视为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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