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确实反应有过度
司机法理上过错不大,但情理错大;行人情理错不大,法理上承担的责任与情理有冲突
交警的介入令人怀疑是起反作用:定损2.3万赔5万,为何有这样大的差价;本来2.3万已足够有冲击力了,我相信交警不至于徇私;女交警的表态太蠢,激发公众情绪,是一个重要的诱因。交警本应中立态度,视频中女警的发言不中立;交警对明显的司机过错没有任何表态和处理,又进一步增加怀疑
坚持要司机承担刑责的相信只是少数人;万一形成如此舆论,交警要反思,处理不当会引发反弹,这是舆论的客观规律,纵反而是害。要么,就别上网发视频
【 在 BreathL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都不对,性质充其量就是一般的群众矛盾,除了碎了块玻璃,没啥严重后果,双方协商解决就完了。
: 现在非要给司机扣个“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的大帽子,难道俩人互殴的案件都要判成“故意杀人未遂”才对么?
: 即便现在,行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并没有关闭,他依然可以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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