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法官都那么傻么,就两种情况:
1 严格搞,肯定是重罪,但受害者拿不到多少钱
2 肇事者愿意赔钱,受害人家属愿意谅解。
选择前者,一时爽了,生活依旧困苦,选择后者,生活可以得到很大改善。对于很多穷人,选后者可能性很大,活着的人还得过日子。从正义的角度讲很讽刺,但这是现实。有钱人花钱买命么,交通只是一个场景而已。总归是比被穷人撞死了钱也拿不到强点。
【 在 aventadors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次,事发时是深夜,视觉条件相对较差。孙驾车经历较短(一个月左右),也未取得驾驶员资格,情急之下因注意力聚焦在车辆右侧前方而疏于对车辆两侧的观察,也属情理之中”
: 卧槽,这就是我大天朝的繁荣盛世,无证驾驶还能被说的如此优雅,这比九品芝麻官里的县太爷判案还牛逼
--
FROM 11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