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永旺综合体的停车场,我开车走内部道路要出去,结果一个快递小哥从某个入口(不是我要出的口),与我垂直相撞,撞到我车的左侧面。车的左前门和左后门有划痕,他一个脚踝处出血肿大,可能是软组织挫伤,但也可能是骨折。
我两个应该都是在正常行驶,我是在自己道上,左前轮略压停车场内部道路的一个虚线上。他也在自己道上,但估计是要直接竖的穿过去到对面必胜客拿餐,他的刹车痕迹明显。交警、保险都来看过,然后他在同伴照应下去了医院,我的车跟的拖车去了某个停车场。
想问问后面的流程和保险赔付的事情:
1、流程。我就等的对方看病治疗完,然后在等的警察找我么,之后定责、赔付、取车再修车?警察也没给我留电话。还是我要找这个快递员一起去派出所。
2、责任。这个事情责任怎么划分呢,我个人觉得对方要是个汽车,应该是对方全责。但机非事故,保险员猜可能要对半,保护弱者。我需要坚持我的看法么,我不同意对半会怎样。
3、保险赔付。如果对半责任,减去交强险赔付的外,剩余他们只赔付50%?从经济角度岂不是认全责更有利。 当然明年保费增加以及后续责任另说。
此外,保险含什么,对方医药费,双方修车费,事故拖车费(我的车自己跟的开过去)、停车场费用?此外,可能还有什么费用,比如误工什么的。
4、我和那个快递员的关系。后来电话问了下对方,但可能正准备拍照,就说回头再说。后续就等的交警队见面,然后双方都满意了签字结案之前,不用再联系?
当然疼的是他,这点比较可怜,但我觉得我也比较冤啊。理论上(当然是我个人觉得),他右拐不会就和我发生碰撞,我觉得他是要跨线横穿马路。
刚回来,先想到这些,希望大家帮忙看看,提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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