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按照法的精神是统一原则的话来理解,划有导向车道的转弯,肯定是转入了对应车道了吧。那么没有导向车道的路口转弯,是不是也得遵守这一原则呢?
我的理解是,转弯是T字路口的变种。T字路口横的这一个方向,跨越了路口,但是过路口时都是进对应车道了,这个没什么争议。那么T字向左弯一下,就是左转弯了,要进对应车道,就是得转大弯;向右弯一下,就是右转弯,右转要进对应道,就是小弯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上交法实施条例写的是左转需要靠近路口中心点,没有说必须是左侧,所以左转可以直接进辅路
: 处罚的是大弯小转,大弯大转不处罚,哪怕你转个直角弯,也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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