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问题。刑法里情节恶劣用得地方不少,真正有两高司法解释的没几个。很多都是靠司法机关自己判断的,觉得判断不了的就找上级司法机关。
连强奸罪里的情节恶劣都没有司法解释,追逐竞驶没有也正常。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里有些罪名,只要行为到了就是刑事案,比如贪污和抢劫,要件对了就是刑事案。赤手空拳抢劫1分钱和结伙持枪抢银行都是抢劫罪,只是量刑轻重不同。
: 另一些罪名必须要有足够严重的情节。比如
: 故意伤害罪,鉴定构成轻伤就是刑事案,不够轻伤就是治安案件
: ...................
--
FROM 124.1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