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信息化部回答网民关于“大货车防撞梁国家标准”的留言
2020-03-06 17:1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来自湖北武汉的网民“努力^...”(手机尾号5390)说:最近几年来,大货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率也比较高。我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大货车防撞梁无国家强制标准,很多车企偷工减料,甚至用铁皮代替,道路上很多货车把防撞梁拆掉或者挂的不规范,有的防撞梁手都可以推动。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安全气囊起不了作用,车顶被削掉,基本上车毁人亡。请制定国家强制标准,减少大货车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工业信息化部回复:
大货车防撞梁属于货车外部防护和乘员保护领域。目前,我国在货车外部防护和乘员保护领域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强制性标准体系,主要包括:GB 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和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均已在我国汽车行业强制实施。
一是GB 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标准规定:在结构方面,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前下部防护装置横截面高度不小于100mm;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载货车辆,前下部防护装置横截面高度不小于120mm。在强度方面,前下部防护装置应承受车辆最大总质量100%的水平载荷。
二是GB 11567-201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标准规定: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截面高度不小于100 mm;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截面高度不小于120 mm。两点加载时,后下部防护装置应承受100kN的水平载荷。
三是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标准规定:当正面撞击时,使用质量为1500±250kg,宽2500mm,高800mm的钢制摆锤撞击货车的前部,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7000kg的车辆,撞击的能量为29.4kJ;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7000kg的车辆,撞击的能量为44.1kJ。撞击后评定假人生存空间。
综上可见,我国在货车的外部防护和乘员保护标准和相关规定较为完善,并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情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
感谢您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次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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