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可能确实有很小的欠观察责任,但现在的各种电动车(特别是快递、外卖),虽然大大方便了居民生活,但对公共交通已成严重公害,横冲直撞,无法无天,确实应该严厉整治一下了。
【 在 ffdg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从地库开出,缓慢(10km/h)往前准备右转上主路,这时右侧一个电瓶车沿着主路(6车道的机动车道)逆行飞快的撞到我车头上。
: 由于我刚出地库,右侧视野受限,并且我先看左边,还没来得及看右边,右侧电瓶车就撞过来了,即使我第一时间刹车,还是碰到了。对方倒地擦伤,手腕轻微骨折。
: 去了派出所,警察判对方主责我次责,问题是我哪里违规了,我已经是龟速出地库上主路了,右侧有树有花坛,我也不知道有电瓶车能紧靠着花坛边缘逆行撞我啊。完全是视野外突然出现一个东西,为啥我要承担责任?
: ...................
--
FROM 166.11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