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有点想当然了,从什么时间点算,机动车并线过程可能很慢,比如停车等待探测区非机过,然后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新的非机动车进入探测区。
本来直行路权高,你这么一搞,反而说不清楚谁路权高了,简单事情搞复杂了
机动车之间都没说清楚这个呢,比如之前那个调头被严重超速的车撞了,判的调头车主责
【 在 yehor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那一套是发生事故时责任方判断标准,你可以不搭理,但若发生事故了就有了定责依据,不用扯皮,一个说让了没让成,一个说没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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