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拆迁房下来,是不是在法律上还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
如果是的话,男方根本没有支配这套房子的权利,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就好像在你未继承你父亲财产之前,你没有支配的权利,除非你父亲同意。
【 在 espire (espir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的哥哥两年前离婚了,女方很强势,离婚时要求男方把拆迁的一居室过户到她的名下,拿到房子钥匙前男方要支付女方的租房金1600元每月,儿子归男方,女方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400元。男方是老实巴交的一个人,而且胆子很小,离婚这事没敢告诉家里人,女方威胁他如果房子和十万元不给她,她就杀了他和儿子,男方很害怕,就签字同意协议离婚。离婚后才跟家里人说,家里人很气愤,因为拆迁的四套房子房款全部是男方父亲出钱的,共计94万元,并约好四套房子分别为父母一套、男方一套、妹妹一套、孙子一套。拆迁的房子到现在还没完工,男方: 父亲就病故,大家都说父亲是这个女方气死的,所以大家都很不服气,不想白白地把房子给女方,起码应该把父亲出资的那笔钱还回来。
: 目前,女方拒绝把男方父亲出钱买那套房子的钱归还,声称如果不按照离婚协议把房子和十万元钱给她就上法庭。如果上法庭,大家觉得男方的胜诉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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