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该离吗?
A做的没错,头脑很清醒。看来对孩子确实是上心的。
B纯粹有病,要离赶紧离。
【 在 mands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物关系:
: A(男)和B(女)是重组婚姻,C(女)是A前任。
:
: ...................
--
FROM 159.226.100.*
C凭什么和他俩协商,C就是恨不得A死了才好。是A死缠烂打C。
就是AB自己的事情。B没法控制自己的老公给前妻孩子抚养费,也没法控制自己老公的行为。
总之B有病,控制欲强、焦虑,这种心态影响怀孕。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B怎么想了。
: 如果不愿意跟着A一起共同抚养A前一段婚姻的孩子,那就离吧,不用勉强自己。
: 如果打算跟A白头偕老,就抓紧生一个或者几个俩人共同的孩子,尽量多生几个孩子。如果想AC彻底断干净,就让AC协商好,要么按法律约定配合履行定期探视权,要么变更抚养权,要么断掉抚养费。
: ...................
--
FROM 159.226.100.*
幼年丧父肯定比不过父母双全,但是好过一个说不准什么时候出现,行为无法预期的父亲(不是说A有错,AC共同造成的这个问题。)
A在微信上和C沟通,B没事老翻什么,A的行为影响B了?无非就是对A的过去也要全盘掌控。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父母健在比幼年丧父强太多了,因为有父母双方的支持,比单一的支持,前者要更有力。为什么要因为离婚就盼着对方死呢?
: 跟一个人结婚,是为了俩人一起好好过日子。B为什么要控制A?
:
--
FROM 159.226.100.*
C肯定有大问题,A完全可以走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利。C也没得便宜,抚养费本来也是A该出的。
B就是太闲且焦虑。
【 在 lusio 的大作中提到: 】
: AC再有矛盾,也不要殃及孩子,谁更多影响了孩子,板子就该打谁
: A支付抚养费,又是孩子亲爹(不是亲爹另说),道义道德法律上都有探视权。C不能因为和A的感情破裂,就不让A探视孩子,更何况人还按月支付抚养费。
: C得了便宜也不卖乖,反而卖乖张,问题最大。
--
FROM 159.226.100.*
我要是C,我太高兴看到B这样折腾了。对C来讲,最好的结果就是A顾忌B的离婚威胁,从此不再看孩子了。
C也希望B早得贵子,把A拴住别再出现了。
C唯独不愿意看到B完全不参与这个事,只是默默支持A的任何想法,于是A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仍旧会锲而不舍得想办法看孩子。
ABC里,就A表现的像个正常人。
【 在 yujibuzail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消消气儿,我说怎么灌水还能动肝火呢?原来您就是C哈~~我说代入感这么强呢。嘻嘻。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LN-AL00」
--
FROM 159.226.100.*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亲身经历一遍才能共情别人。我可以共情ABC中任何一个人,但不等于我认同他们每个人,如果认同,我是认同A的。
如果你非要我发表我的观点——不论是孩子的生父还是继父,都是孩子的资源。C如果能真正从孩子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和A就探视这个事情达成协议肯定对孩子是最好的。
【 在 yujibuzailai 的大作中提到: 】
: 特好奇,你家娃想不想亲生父亲?你这样替她做主,不怕她有朝一日恨你吗?
: 你也要再婚了吧?你对待前夫能这么决绝,现在男朋友不害怕吗?
:
: ...................
--
FROM 159.226.100.*
是的B真的就是闲的。。。而且一个未育的女人提出来替A带孩子,听着就可笑。还好A没当真,A还是个不错的人。
【 在 lusio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错,抚养费A该出,A也本来就有探视权;只一点A做到了,C没做到
: B也别焦虑了,自己生个娃让A分身乏术,矛盾自然没了,搞不好到时抚养费A也不想出了呢O(∩_∩)O
--
FROM 159.226.100.*
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认为。
你可以都问问,搜集一下大家为什么这么认为。
【 在 hhy475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哈,楼主通篇没说B是否有娃儿你怎么就知道是未育呢~
--
FROM 159.226.100.*
如果生父真的就不出现了,C也能再婚给孩子另外一个情感寄托,也是可以的。
最差的是生父不定时出现,没有预期,这个对孩子伤害最大。所以A没有去学校围堵孩子,真的是很不错,很理智,也很爱孩子。
C格局还是差了,而且一直给孩子说生父的不好,真是太糟糕了。心里带着怨念,C应该也是很难再婚了。
【 在 yujibuzailai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父、继父都是孩子的资源,同理,生母、继母也都是孩子的资源。想不通,这个C得是多傻才能拒绝A探视孩子。。。
: 无论AC之间矛盾多深,离婚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已经是无可挽回的事实了。离婚后,C不让A探视,是给孩子的二次伤害。孩子真是太可怜了。
: 接触过不少儿童青少年zi sha的案件,这些案件背后很多都是离异家庭的孩子。而且孩子低龄化趋势明显,很多都是5-7年级。毕业年级的倒不多。
: ...................
--
FROM 159.2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