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注意文明用语,我只是站在这个姑娘角度评论。
试想一个适婚未婚女性,跟你处于一到两年快结婚了,你跟她说你有孩子以前没告诉她,她接受不了只能跟你分手,那这几年她又错过了多少机会?投入的感情所托非人,估计还得悔恨一段时间,不是很倒霉么.......
【 在 it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问有什么一地鸡毛?请问我什么时候要骗她到手了?说话跟放屁一样
: 我有孩这事除了心理上很难接受,其他并没有任何影响,我跟前任已经没有联系了,对方在国外,根本是毫无瓜葛。 离婚好几年,孩子没见过我一面,也从来没叫我一声爸爸,姓名都改了,连有没有我这个人都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跟离异无孩有区别么? 就算有区别,我有说结婚前不告诉女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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