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用“投资”偷换概念,老人的“投资”只表示用钱生钱而已,根本不是什么
不动产投资。
根据楼主表述,女方父母出资是属于借贷好吗,是用自己的闲钱帮女儿一家置产,
一方面帮了孩子的忙,一方面预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女方父母扪心自问就好了...
“钱确定出了就不拿回来吗?赔钱了自己承受损失么?房产证上有你份额么? ”
说代持,说出资入股....协议呢?父母出钱买房子还要小夫妻还贷?
是因为女儿女婿要离婚,房屋升值了,所以才说自己是投资买房,不是吗?
至于“法院上男方表述为女方父母投资...”,你为啥一直回避一点,当时无论
男女事主,还是女方父母,都是默认房子是孩子一家的,而不是女方父母要买房,
男方怎么会违背本心和事实,说女方父母是投资买房,而自己只是出购房资格在代持,
还好心地帮忙还贷?他是傻的么?
问题的本质就是一个:当初究竟是借贷还是老人出资入股购买。
我的判断很简单,就是借贷,至于出资入股购买的说法,是在女儿要离婚情况下,为了保护
自身利益的托辞。
讲良心道义,就在不违背本心的前提下根据事实谈判。
讲法律,法官也大概率认定是借贷,因为房产证上没有这俩人,
没有出资入股或者代持协议(除非伪造)。
【 在 che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楼主表述,双方约定,第二套房完全不是女方父母赠与,而是女方父母得投资,按道理是女方父母的,小夫妻是代持。
: 法院上男方表述为女方父母投资,我相信,任何法官只会判给女方父母。
: 第二套房完全和离婚没关系,女方父母投资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财产权还是女方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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