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潜在的风险,建议你仍是需要考虑清楚,万一你ex在国外有什么意外或者不幸,没有能力照顾孩子,你的孩子需要跟你。不论你对那个孩子有没有感情,你都需要照顾这个孩子。所以,不能简单地说,除此以外无任何交集。
建议你还是说清楚。
【 在 it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轻拍,问一问我就删帖了。
: 前情:我个人离异,有一女孩2岁的时候归前任在国外定居,协议约定我年付抚养费,银行转账。除此此外无任何交集,对方认为其他联系只会给彼此生活造成干扰,所以与小孩也无任何联系。
: (我跟前任属于和平理智的分开,请不用对前情进行任何评价。也请别评论几十年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太遥远了,别在这方面讨论我渣不渣,前面小孩跟我基本没有感情,也不知道我这个人,所以经济方面我肯定百分百注重后面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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