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强迫别人把房子加自己名,真是极其不要脸的行为,就像一只鸟去别的鸟巢偷人家储藏的食物,堂堂一个人,为什么做这么不要脸的事。男人的房子,需他心甘情愿自己求着加你名,否则有啥意思。
【 在 xiaofeng0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院隔壁科主任儿子婚前爹妈就给买了两套房,找了一个外地还算小有实力的姑娘,头脑热国庆先领证了,现在娘家才知道女婿有两套房,坚决要求把现住最贵的那套(大概1200万)写姑娘的名字,他们可以出300万给男方,男方不同意,只想把一套出租的80平大概700万左右写女方名字,为这事本来元旦婚礼好像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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