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人很极端,我特别喜欢亡命徒和
大官。因为做人很底层,大官不理我我
就剩下跟亡命徒打交道了
一直想写一下这个亡命徒,不过角度还
没找好,小说没球写出来。今天忽然想
起他。这个人真的很屌,我读中学的时
候就听过他名字,很混。有一次他想牵
头组织球队参加县里的比赛,他家又没
什么钱。他就拿铁丝弯了个勾勾,去游
戏厅勾币,勾出来换钱买球衣交报名费
当时他找过我们班一个踢得不错的小孩
那小孩一脸不屑的跟我说这事,听得我
很敬佩。那小孩本身很讨厌,是个教师
子女,价值观有问题——一般教师教出
来的小孩都是瓜麻批。
然后过了好多年,我又回老家去做个小
事情,就遇到这个亡命徒成了我的客户
我表示了对他的敬佩,发自内心的,听
他讲他的事情——初中辍学以后他就去
混社会了。他因为习武,所以身体很棒,
那肌肉脱了衣服引人注目,所以都是很
暴力的方式:主要是抢劫、敲诈这种面
对面的方式。
后来跟人去当打手,进化一下变杀手他
讲九十年代末有一次他去迪厅刺杀一个
人。很简单,他端个盘子就进去,一看
那些人都嗨翻了,一个健步踩过桌子就
把目标捅了两刀,然后耳朵割下来拿回
去作为任务回执。电光火石事情做完那
些人都还在没反应过来
后来他去帮一个本地女人的忙,那个女
人年轻的时候被一个台湾佬骗到台湾去
卖,后头成了一个老鸨。那个台湾佬以
为她认命了只想赚钱了,还回本地来跟
她谈其他女娃娃的生意。她就叫这哥们
儿把那个台湾佬绑了要钱。一下飞机上
车枪就给他比起,后来要了钱。因为这
个事情判了七八年
再出来以后,名声也隆了。在当地开始
收些小兄弟,帮人打工地处理事情。我
找到他的时候,他有一个沙场和一个茶
楼,他们天天在里头打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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