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难
早年造谣韦唯AIDS,官司打了10多年呢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帖子难道不应该是呼吁我们立法要与时俱进,对于网络上进行造谣且造成一定影响力的要从重从严且精神抚慰金允许超出目前司法解释的限额这些么?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事情的处罚依据大部分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上很难,但这类事件有的时候会对当事人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这
: 嗍虏环帜信缟媳辉煲サ姆帜信矗空飧瞿械囊庖模诨仆隽藀图,该罚,且该重罚。女的写小作文,说被男的性骚扰了(参见清华腚姐),也该罚,且应该加重,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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