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作为男孩家长,我就不准备给彩礼
你才是谬论法盲,姓名权属于本人,怎么成了他人的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改姓,自己去就行。你扯自己就好。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谬论
: 父母给自己的姓氏,那是父母的权利,我成长过程中,都用这个姓氏,已经产生认同感;
: 但是作为父母自己有权选择要不要自己的孩子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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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给,给谁都是自由。这没人有权利质疑。但借婚姻索取就是违法,这才是关键。
【 在 UU88 的大作中提到: 】
: 彩礼和嫁妆,不是男女双方家庭共同支援新人家庭组建的作用吗?不给新人的可以拒绝,给了孩子们的话还较什么劲。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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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不赠与都是自由,没有对错。索取不是,违法行为没对错么?
【 在 popzhy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其实没什么,讲清楚也挺好。但是我看这个lz说话,还有对别人的回复挺那个的,不是个善茬。彩礼只是一方面而已,给和不给都有大家的道理,没什么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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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就有妻族。三族:父母、兄弟、妻族,也有说父,母,妻三族。诛九族包括嫁出去的女儿、外孙。
你少造谣。纳征的聘礼,给什么给多少,各个等级都有规定,那点玩意,够赡养,你恶心谁呢?明码标价那是购买,这种不是纳征。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早就是补偿女性的父母的
: 因为女儿不赡养父母
: 自古灭九族,不灭外嫁女 外孙,和娘家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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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造谣。数以万计彩礼纠纷失信被执行人,有几个是女儿?公开数据造谣说小概率,要点脸不行么?
【 在 bluetee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错。我也是看了半天才发现特指那种给对方父母的。这个真的现实中从没遇见过!这么小概率事件还在水木论坛热火朝天地吵啊吵,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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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公开无耻的破防就行,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指手画脚?
【 在 mlx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种废话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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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的内容,你连任何一个字有错都不敢说,你这才是标准的废话,配得上。
【 在 mlx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种废话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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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周礼纳征环节是给聘礼,明确是给女方父母。
【 在 b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彩礼很多就是女方父母拿着
: 给女方的应该叫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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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这不是问你的感情啊,人家俩人谈感情为啥伤别人的钱?啥逻辑?
【 在 arrua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版上彩礼数目几倍我都给得起,但对感情有点洁癖,交易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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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商量?约定俗成的,非要闹难看……不如颁布法律把姓废了算了,也省的弄出些深井冰出来……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跟男方姓是 不平等;
: 而是,一定要跟男方姓,是不平等;
: 可以商量着来,可以是你的,也可以是我的,是平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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