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普法,《民法典》见义勇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冷漠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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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连保护自己都得不偿失,还见义勇为?搞笑啊。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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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不要把人当傻子
如果救人需要确实需要拆房子,当然可以
无必要,你当法官是傻子吗
【 在 SPQ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只是一个原则,落地要看珐官自由裁量的
: 否则我借着见义勇为的名头把你家房子给拆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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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你这样的人多社会风气凉薄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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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有见义勇为奖
【 在 heeger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说说就能让国人相信的,这需要大量的事实来证明
: 而且,我见义勇为了,别说可能担责任,我都不想去录笔录。
: 不耽误时间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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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12.*
现实中太少了。系统设计者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绝对避免“因鼓励行动而引发事件”。他们宁可承受“执法不力”造成慢性、分散的“静默损失”,也不愿承担一起“见义勇为反遭重伤”的急性、集中的“风险”。事实上,他就是让老实人你就吃点亏,你违法违规你就得点便宜。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见义勇为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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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救人可以,一定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放心 救助他人
:
: 发了这个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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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114.*
和劳动法差不多
属于领导自己都不待见的法条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放心 救助他人
:
: 发了这个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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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138.*
这就瞎说了
一个互助互帮有温度的社会,谁不喜欢
只有反社会人格才说“不待见的法条”
【 在 InnocentGrey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劳动法差不多
: 属于领导自己都不待见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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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MZFFL FROM 60.1.12.*
FROM 60.1.12.*
我支持你热心救助他人
也支持其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没理由强迫他人的,不当道德帝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放心 救助他人
:
: 发了这个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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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0.24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