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连昆山龙哥案都不知道
参与这个话题讨论不合适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这个案子对人狗之争很有标杆意义啊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13 13:12:22 2025), 站内
:
: 我只是假设举了一个例子而已。细节决定很多事情。
:
: 特意去搜了一下昆山的案子,那个案子不一样,死者持那么长的刀乱捅人,制止侵害的唯一方法就是持刀连续反捅啊。情急之下连续反捅5刀致死是正当防卫。如果捅了三刀,对方已经倒下,过了半分钟又接着补两刀,后面这两刀就会构成故意伤害。有很多案例,也有教材,就是这么认定的
: 。理由是,情急之下反捅是人的本能,是正常反应,可以和被捅这个动作认定为一个连续的行为。但是,经过时间的中断,有机会恢复理智后思考一下,又继续动手,这就构成一个单独的故意行为了。所以防卫动作需要的是及时性,不能有思考的时间。
:
: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 嗯嗯
: : 祝贺您终于和昆山龙哥案里最开始想给白衣哥定罪的警察一致了
: :
:
: --
: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mysmth.net·[FROM: 183.241.153.*]
--
FROM 210.1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