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案子对人狗之争很有标杆意义啊
在被围殴的情况下,你告诉我正常人怎么判断丧失还手能力?
第一,可能被打得头都抬不起来。
第二,可能快速连续捅了几刀,根本无从判断什么时候该停止。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了解打斗细节,不过这个和人狗生命权没啥关系吧。要看正当防卫的尺度。比如如果已经给了对方一刀,让对方丧失了还手的能力,就没必要再补一刀让对方伤口加剧。再补的这一刀可能就属于故意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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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害怕对方去找武器回来继续干啊。
要干,就得干的对方完全放弃侵害行动认怂报警,或者丧失回击能力。
我几乎可以肯定,龙哥肯定没认怂,嘴里说不定还喊着:“你等我找人干死你”。
我认为只要对方有之前有致命性质的危害,和继续实施致命危害的可能,自卫就可以持续。
【 在 taugulu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实话,即便是龙哥案已经办成经典案例,这案子在法理上也是矫枉过正的典型
: 无论如何解释,龙哥肚子喷着血往树林子跑,持刀人追进去这事,也属于防卫过当了
: 这事不知道卷宗里咋含糊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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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案最高检察院就出解释了。
【 在 wangychf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这个最无解
: 每个法官都不一样,每个法官都有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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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他边跑边说什么才行
【 在 taugul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往车里跑是这么解释的,这么解释也合理,从车里往小树林跑,已经没法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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