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的惯例”算什么,古代的惯例还男的娶三妻四妾呢,是不是也得给你恢复了?
法律规定了随父和母姓都行,家庭内部协商自愿就行,神烦这些自己自私还扛着大旗跳出来指点别人的
【 在 fountain777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常荒谬的道理。
: 子女随父姓在多数国家都是传统。想打破这个传统需要有强有力的理由,包括证明传统的不合理性及新方法的合理性。
: 用对家庭贡献大小作为理由貌似合理却非常荒谬,荒谬在把社会性的惯例变成了小家庭的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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