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杀我觉得是带有明显个人情感色彩的一个词语,在现代社会法律是底线这是所有人应该认可的讨论前提,中国没有出生的胎儿没有人权是写进法律的,对于这样一个写进法律的基本事实,我觉得没有必要采用过于浓重的情感色彩去讨论,法律的本质是统治工具,无关对错。。
而至于道德,人生之为人谁也不比谁天生高贵或者低劣,普通人安身立命不过是最简单的八个字:审时度势两害相权。两害相权取其轻是普通人为人一生中几乎所有不美好的缘起,谁也没有那么坏,也大可不必把人想得那么坏,越年轻的越幸福的越善良美好的人,可能越无法理解什么叫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悲悯这个词,从来都不属于年轻人,年轻人只有美好而单纯的善良,善良和悲悯,并不是一回事儿。
我觉得你可能属于美好而单纯的善良,再过一些年,也许你你会体会什么叫人生无常什么叫两害相权,到时候会理解悲悯和善良的区别。。
【 在 zwl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结你的观点是,没人权的生命可以不被尊重,可以扼杀
: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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