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送人都可以”的观点看,你觉得给了孩子生命就没有道德愧疚了,既保全了生命也不会影响个人生活。但是我觉得选择生但自己不好好养、要送他人养才是最自私不善良的,给别人养实际上就是选择了放弃监管孩子的生活质量、心理健康。娃在领养家庭生活得好可能不会有多大心理创伤;如果在领养家庭生活得不好,想到在不是物质养不活的年代,自己被母亲生了就不管死活地遗弃,这娃的心理创伤大概率会很大。
【 在 zw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下面的观点就可以了,因为下面的观点和博士有可能不能,是逻辑上联系不强
: 我们的观点是分歧的,我的意思,生活困难只能自己去克服,去想办法,送人都可以,但不能不要了
: 这就是自私不善良啊,为了生活的更好,不要孩子了,对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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