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我猥琐不猥琐也不是你说定性就定性的,就你最理解鲁迅了?
哪里提现鼓励鲍某这个行为了?
这件事情上要我说,鲍某根本不是第一谴责的对象,而是女孩她妈,给个数字我认为她妈50%,鲍某40%,女孩10%
别觉得你义愤填膺就多正义多高尚的样子,还懒得回我了,跟你这种只觉得自己正确,别人都是麻木、假装理性实际猥琐,才真是浪费能量精力。
【 在 prolau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真懒得说,你不回复我都不再看了。
: 我有直接定罪吗?看清楚,我是愤慨这种禽兽行为,至少性行为的发生从媒体来看是事实了,难道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与一个14岁的养女发生关系值得鼓励吗?
: 再说说你吧,我理解你有着基本的逻辑能力,有着还比较温和的素质和态度;但是,你这种自认为很理智、懂得分寸的精神世界,骨子里流淌的依然是鲁迅笔下那猥琐的灵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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