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金丝雀就是贱男的说辞,你应该不是收钱帮他洗白,而是跟他一样卑鄙。 【在ChemET的大作中提到:】: 我如果把自己带入女方父亲的角色 我坚决反对女儿当金丝雀 但是女儿就是去当,然后我打断女儿腿。 这个时候,金丝雀、金主、我,谁犯了法? 如果我女儿跟金主闹掰了,告强奸,还拉我作证。我要是觉得没脸,自己找棵树屌死,那也是我的选择。但让我去骂那个金主,我觉得更没脸。 法律不会是很高标准的行为规范,但是法律规定就必须做到,法律不要求的,你给他施加舆论攻势同样是一种暴力。 【 在 zaich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版男性都把自己代入买方角色 : 把女孩看成一块肉 : 主张做买卖的契约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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