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疑罪从重?不懂法律啊……
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就不是疑罪从啥的问题了。不适用的条款,说啥疑罪从无只是原则?
【 在 zhybb 的大作中提到: 】
: 1.疑罪从无是有变迁过程的,新中国刚成立时是疑罪从重,后来疑罪从轻,再后来才疑罪从无。
: 何况疑罪从无只是原则,具体到条款是可以用一些条件限定的。比如强奸幼女,自愿或者不自愿的疑就不重要了。14岁到18岁为啥就不能不care是否自愿呢。
: 2.法律不是不可以修订的,咱的宪法都刚修过呢。不知道您多看的是啥书,看的这么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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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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