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扯了,新中国根本没有通奸罪,你说的那情况,说成流氓罪,侮辱妇女罪,还有人信。
【 在 zhy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国初期是没有法律的,宪法是1954年才颁布的,之前是以共同纲领为准则,以政策条例为法律。即使从1950年有婚姻法以后开始陆续颁布各种法律,但由于法律并不严谨,实际办案人员对法律条例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
: 看电视《风筝》里,男女主都未婚嫁却连吃碗对方给的饭都得偷偷摸摸,因为那时男女两人只要晚上被抓到在一间房里,连光屁股都不需要就会被认定通奸,这不是疑罪从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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