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婚意味着什么是人都知道,否则就不会出现离婚叫婚姻失败了,更不会有百姓口中的有后妈就有后爹的大白话。。。但那又如何,还是那句话,人不能两头都占上,人跟你说法,你跟人说情,人跟你说情,你反口说情算个毛线,里外里什么都要是自己的人,八百年也跟可怜沾不上边。。。离婚家庭有可怜的小孩,离婚家庭有被无情清算的可怜人设,但那绝不意味着只要沾上离婚就是受害者的可怜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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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老来再婚的,目的和动机没你那么想象的单纯。
法律就是个相对公平,保证大家都不要太过分而已。
再婚家庭如果有人变故,另一方是绝对的优势地位的,这个叫不对等。
离婚就是给子女最大的伤害,别说要争财产,就是全给,也无法弥补。
离婚时老子自造的孽,自己再婚爽了,后面还有一大堆坑要留给子女填(譬如,赡养之类)
再说一遍,离婚就是上代只顾自己爽,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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