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个解读,是俩月吧,第一个月冷静期,30天期满后去登记,然后下一个三十天的抉择期,抉择期单方可撤回,这明明是六十天啊。。。
【 在 hu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离婚了,一方桶对方一刀,基本就是刑事案件了。
: 如果离婚冷静期,一方就可以撤回的话(如果一方就可以撤回,真的太荒谬了)。在发生捅人时间,警察都先你们多事要报警——不要告诉我夫妻互捅人也是违法的,这个大家都知道。至于其他的,借债之类的更多了。
: 当然,冷静期如果双方一起才能撤回的话,上面的不成立。但是双方一起撤回,和重新领结婚证有什么区别呢?不要说一个月冷静,一年了也可以复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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