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付款确实有欺诈行为或者拖延了时间造成楼主损失,楼主气愤也是理所当然的。都到法院了,关键是双方有没有违法行为,至于心大、斤斤计较这种词,在法律上没有意义。
【 在 MyNew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找的这个应该不是,19年的事情了,他们17年就开始纠缠了
: 不过楼主的叙述我觉得是很神奇的,一方面号称急用钱,另一方面,对方首付款拖了1个月才给他也不着急(1个月后才去做监管)。一方面,卖方收款前心极其大,绕过中介,自己发帖,对方带的中介不去确认核对。另一方面,对方完成资金监管后就立刻变得津津计较,对方最后也付了全款啊,还不是通常的买房不给钱,我都不知道他瞎折腾个什么。
: 另外其所谓房价上涨,大概17年年初,应该是房价巅峰,后面应该就是下降趋势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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