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麻袋确实太常见了,麻袋,丝袋家家都有,手上有伤可能是唯一巧合,但是证据自然是不充分的,所以搞了屈打成招了。
喊冤了27年了,在他那个社会环境下,判进去了,甭管你真的假的,肯定是出不来了。别说是假喊冤,就是真冤枉的,喊两年看到没人鸟早就认命了。
这种拿出来平反的,一方面的确是上边有意营造法治气氛,另一方面敢真拿出来的,那就是确凿无疑的冤案了。
【 在 CLC666666 (CLC666666)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这个楼主的言行,要是在那个村里,其实就可以列入重大嫌疑对象。
: 然后让当年那些办案人员,对其一顿刑讯逼供,楼主就肯定妥妥的认罪供述了,然后该案告破。
: 哈哈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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