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以下简称204实验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复旦的就破了,有啥难的?
: 正常审讯也不是不可能破案
: 只是案件受到太多阻挠,甚至可能孙维都招了,最后被压下去了,这也能解释为啥没有过追诉期就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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