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告诉他要扣违约金,还是搬完后再说?
提前说怕他不搬啊
【 在 genesis1 的大作中提到: 】
: 地板裂只是举例,其实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我过去分租过一个老外,说好的只住他一个,后来这货老带人来住,我就撵他,他说合同上没写。。。行,我忍,合同到期时,押金全撸了,老外不服,叫派出所来。我就说了,讲情理还是讲法理?讲情理说好的一个人住,合同上没写是吧,咱讲法理,每次租金都晚付了很多天,付款有银行记录,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几月几号付款,后面违约责任很明了,除扣除押金外还要另外赔付,让老外去法院起诉去吧。派出所只能和稀泥,说老外不足5k法院都不会受理,让老外认个错,少扣点行了。
: 这种事其实较劲都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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