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这样的情况:某人租了中介的房子(往往不是通过中介,而是中介手中的房,和中介签的合同),交了押金,签了一年的合同,其中规定了违约条款,比如说不得提前中止合同,否则付违约金。三个月或半年后,由于种种原因,此人不想在这里住了,退房又要付钱,所以想把房子转租出去。往往要求求租者和自己签合同,付了押金,按照中介的时间要求付房租。通常会有一些优惠条件,比如送几个月网费或几件家具之类。
而事实上,对于求租者来说,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风险。首先,这种转租是违法的,因此你对此间房屋没有任何权利,中介作为房主,只对和他签合同的人负责,出现了任何纠纷或者房屋问题,你都得不到任何保护,唯一指望的只是把房子转租给你的人的人品。尤其是如果你已经把所有的房租都替他付清了,出了事情他肯出头已经是无比厚道了。
再就是押金问题,中介在退押金的时候,往往有种种说辞,拖延,克扣,很可能你费尽周折却什么都拿不回来。他把房子转给你,等于自己提前把押金拿回来了,就把风险加倍转给你了。因为合同中很可能规定了转租的违约责任,中介如果知道了你的存在,完全可以惩罚他。向中介要押金只能他出面,而到时候他是否愿意为了退给你的押金周旋,就很难讲了。
所以,如果你对房子的确满意,给你几个规避风险的建议:
不要管他和中介规定的付款方式,你们之间的契约和中介合同没有关系,你可以要求月付,这样为了下个月拿到房租,他就不会完全撒手不管。
押金的问题,你可以向他付押金,但是要规定这只是你和他之间的协议,和中介的无关,只要房屋达到了规定的状态,你就可以拿回押金,他自己的押金找中介去要。不要等中介退了他押金他才退给你。这是两回事。
总而言之,如果你要这样的房子,第一要记得让二房东继续搅和在里面,不能让他脱身不管。第二记得你们之间的合同和他和中介的合同无关,你和他结算,他和中介结算,不要搅在一起。不能让他把中介的合同拿出来作为你们之间的默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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