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查明漏水原因和责任方以及责任承担比例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楼下住户也不具备这个查明事实的专业能力,最简单的方法当然是把楼上业主和租户作为共同被告来起诉。至于你们承担多少责任那就需要在审判过程中来确定了。
【 在 chinahu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教下法学专家
: 我是业主,把外地房屋租给了租客使用,约定了设施维修归租客。
: 租客使用过程中不小心漏水到楼下,是因为水管突然爆管了,租客不知道什么缘故没有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到了楼下厨房。楼下业主比较另类,不找租客,非要找我业主解决,条件谈不拢还诉到了法院,在诉状中故意混淆 把我业主说成是房屋实际使用人。按照我理解,房屋实际使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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