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空间回复
第一、 平台的监理服务是否有问题? 6月份装修结束,为什么12月份才来验收。
回复>>> 3空间的基础监理验收,按照我们共同签订的装修保协议(见附件证据),需
要业主主动提前两天预约的。在水电验收阶段,还是监理主动在微信提醒您的(见附件
证据)。 我们理解您后来由于在处理增项纠纷的时候,把相关责任混在一起对待了,但
是这的确是两件事情。 如果您主动预约监理验收,而监理没有去做,那是监理的问题,
如果您有证据,也可以拿出来公示。 当然,对于3空间自有监理服务的确存在一些问
题,我们也单独发帖声明了,我们承认。但是就您提到的问题,我们认为不是监理环节
的问题。 我们也期望您可以对此进行公开正面回复。
1.
第二、平台在处理增项纠纷时,是否在维护工长的利益,而不公平?
回复>>> 您与工长对增项的纠纷,3空间平台在介入后,由原来工长要求的2000多元,
最后商谈到800元的合理增项,其它的由工长负担。 对此,你也进行了书面签字(见附
件证据)。 我们理解您可能对当时自己签字表示不认同,所以,在平台几位主要创始人
知道此事后,认定平台工程组对此事处理的不得当,比如没有对所有的增项进行完全的
量化鉴定,而是只有一个算作合理增项的总数。 平台也认为这份签字的材料,对事实是
不清楚的,因此,平台希望对所有增项深入调查,比如对原有总计2000多元的增项,究
竟有多少属于工长漏项(应该由工长承担),有多少项是施工合理增项,我们把这些都
逐一搞清楚,然后也在这里公示给大家。 在后来平台与您联系的过程中,您表示不想对
此追究下去了,反复追究监理责任问题。 现在,3空间平台仍然希望,或者说3空间需要
对此追究下去,如果事实结果是,3空间工程组对增项归类判断有误,那么3空间愿意接
受公开处罚。 我们也期望您可以对此进行公开正面回复。
最后我们想说,法制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规则,对契约、对自己的书面签字负
责,这样所有的事情才能有秩序的进行。
二。我的质疑
关于监理
1.关于监理发起:你们的所谓微信证据只是标明应该由谁发起。如果按照你们的标准,调解事情过去十几天了,你们监理主动又加我微信,又给我短信,是你们主动发起,是不是有悖于你刚才所谓的业主发起的规则呢?!你们的调解员和工长调解时都一致说:主业对装修不专业,这个事情应该由监理发起!那么到底该由谁发起竣工验收?!你们平台的规则究竟是按照监理、调解员还是客服人员来定呢?还是解释权由你们确定?
2.关于监理追责:我自始至终质疑你们监理走过程,因为我事情都妥协解决了,你们又来竣工,这不合乎正常的先验收后交付的常规,但请注意我自始至终强调的是你们不公平给我带来的损失,并没有坚持追责监理!
关于调解
1.关于款项:你们要搞清楚,工长要求的2000多元,其中两项:一项是59.5给多算成595,一个是石膏板给多算了找平四五百。这个工长也表示是多收的,我们双方对此都没有异议,这不应该算作真正有纠纷的款项。我说的950的款项,是说双方有纠纷达不成一致的款项,请注意不要混淆概念,给广大观众造成”2000多远协调成800元,好像还很有利于客户“的错觉!
2.关于调查:解决纠纷时我一再要求你们来现场测量,你们根本不来!从而导致后面调解过程就是和稀泥,不公平公正,这是我质疑你们的原因。这次发帖在质疑公平的同时也诉求:平台应该赔偿由不公平给我造成的损失,让你们考虑好联系我,你们联系了吗?我说生命放弃对你们的追责了吗?!在事情过去一周多,我站内咨询时你们才给我三条无关痛痒的话,直到现在根本不敢正面逐条回答我对公平的质疑!
3.关于签字:整个签字也只是说我和工长达成协议,始终没提到你们平台的公平公正,既然你提到法律,法院判错案都可以上诉。我在因为你们监理这个事引起我生气,感觉你们不公平给我造成损失,我要求你们赔偿不公平造成的损失,这有问题么?你们都承认过程有不当,你们却说我放弃追责,那以为我在这和你们对质,这是闲着没事干吗?
4.关于公平:还是那句话,请正面回答我对公平的质疑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规则,对契约、对自己的书面签字负责,这样所有的事情才能有秩序的进行。 ”
1. 关于契约:我签字是表示和工长的和解,我当晚就给转钱了,履约了!平台不论从客服和调解员口口声声说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但是连基本的公平公正和正确的调解过程都没有,你们遵守在论坛上给他们作的口头契约了吗?你们车轱辘话转来转去,不能正视我的问题和诉求,还说我放弃诉求,你们的契约精神在哪里?
2. 关于标准:调解员说应该由监理主动发起验收,你们解释问题就变成应该由客户发起;你们的所谓决算顾问和市场上公司对石膏板的面积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是主流的,调解现场又变成按照工长的方法计算;这两件事你们的标准都前后矛盾,你们作为一个公司,有契约精神吗?
再次标明我的态度
1.你们既没有对每家工地监理次数和进程心中有数,也没有对监理的发起人有一个统一标准和规则,都是公司的每个人说法不一致,反复无常,我也有理由认为就是走过程。
2.我签字只是和工长的和解,但不代表我没有权利追究你们调解不公平的权利。
3.我已经乏味了你们所谓的这些解释,请对问题的解决拿出实质行动来,工长和调解员都有我的2个电话号码和微信,你们说联系不上我,这不是在搞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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