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竟然不予受理, 理由如下
经审查,属以下第〔1〕项所指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终止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二)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
(三)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
(四)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
(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
(六)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备注说明:经执法人员核实,市民邹先生的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我局不予受理,建议市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在 zhouzih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7年把顺义的房子租给了北京典盛置地, 今年2月份3月份没有给任何通知, 直接不给打钱了, 打电话过去,中介还蛮横的说疫情期间要给减免,准备315投诉,110报警,法院起诉了,大家帮忙筹划一下,还有什么方式
: 希望大家能多提意见,谢谢
: 北京典盛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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