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
1:买方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是否会导致合同自动终止及其他情形?———具体看合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
2:没有约定的,在此过程中,守约方享有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3:解除权是守约方的权利,权利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关键要看守约方也是否愿意解除合同。
4:守约方如果确定解除合同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
具体如何操作要结合合同签订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上述内容供参考。
【 在 clover88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助~
: 年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签完后买家就各种不配合,至今由于社保断缴导致资格审核都还没过。后来又说没钱,除了定金,后边的首付节点都没履行。但也不说死不买,就一直拖着,最近两个月直接就失联,中介微信电话都联系不上。合同约定的最晚批贷日期就要过了,买家肯定是买不了了。
: 这种情况卖家要怎么办呢?买家如果一直失联,合同算过期自动失效么?是不是过了最晚履约日就可以继续卖了?
: ...................
--
FROM 101.240.107.*